净化网购环境买卖双方都责无旁贷

  工商总局27日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七类商品不适用或不宜适用无理由退货,拆封、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退货时应将赠品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诸多细则关系着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9月28日中新网)

  当前,网络购物成为人们日常购物方式之一,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与此同时,网购市场良莠不齐,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商品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此次,工商总局就“七天无理由退货”提出“拆封商品也可退货”,并公开征求意见,就是针对假货、次品过多的网购乱象而言的。可以看到,这是制度进步的标志,值得点赞。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然希望拆封商品也可退货;如果仅按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几乎可以肯定,“拆封商品也可退货”一定能通过,毕竟消费者还是占绝大多数。但我们要看到,商品交换双方是等价交换,买卖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立法要公平公正,不要头脑发热,不能为了博眼球而忽视了商家的利益。偏袒任何一方、伤害任意一方都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拆封商品可以退货,但要建立在商品本身有缺陷或商品完好无损的基础上。要看到,现实中也有很多无良买家,恶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伤害商家利益,侵蚀着市场环境。所以片面的保护消费者,是不可取的。

  因此,规定的制定实施要兼顾买卖双方。要净化网购环境,让市场更健康,商家和消费者都要诚信。建立消费者征信系统,对恶意买家要限制网购,列入黑名单;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对商家售卖假货、次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规范网购市场行为。在打击无良商家和无良买家的同时,更要加强质量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假冒伪劣商品出重拳,为网购商品摘掉那顶不光彩的帽子,树立国货的优良形象。

  此外,主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也可不断加入创新机制。比如可以让快递或购物平台承担诚信中介的作用,发出之前检验完好,发到目的地再次检验,没有问题再让买家签收。同时网购平台也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规范入驻商家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当各方的努力形成合力,网购环境才能晴空万里。

责任编辑:魏燕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南海快评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