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0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 通讯员 杨洲)10月24日,海南省住建厅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美丽乡村的考核指标,通过规划科学布局美、设施配套功能美、生态人居环境美、产业发展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等“五美”全面考核美丽乡村。
办法面向全省创建美丽乡村的自然村和行政村。考核指标包括规划科学布局美、设施配套功能美、生态人居环境美、产业发展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等“五美”,在自然村考核评价基础上,对行政村进行综合评定、命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省发改、财政、农业、旅游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市县申报的村庄进行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一星级美丽乡村、三星级美丽乡村、五星级美丽乡村的命名,对三星级、五星级村庄给予授牌表彰,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已获命名的村庄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查一次,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将撤销命名称号或降级处理。对低星级村庄,通过创建达到高星级标准的,可申请重新考核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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