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3点半,先后有数十人前往珠海拱北莲花路锦绣之旅店面聚集,向该店老板陈某阳索讨之前交付的旅游保证金,陈某阳表示无力退还。众人报警,陈某阳被警方以涉嫌诈骗为由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10月29日《珠江晚报》)
从1988年国家开放出境旅游开始,旅游保证金(或称押金)就出现了,主要是为了避免游客出境后滞留。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旅游保证金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行规。但笼统模糊的保证金制度给从业者留下了空子,一些旅行社对其扣留、挪用、私吞利息的案例纠纷频频出现。
针对保证金,国家旅游局规定,严禁旅行社收取保证金现金及存入银行账户、私人账号,让银行托管保证金。但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也难成保证金的“救命稻草”。
短期来看,作为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保证金协议时,对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监管部门也应及时对没有旅游资金的“假冒”旅行社、违规占用保证金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
而从长期来看,对于身价上百万千万的人来说,相对低廉的旅游保障金早已不能起到预防滞留的效果,保证金不应该成为遏制出境游客滞留的唯一捆绑方式。
旅游部门应在预防旅客滞留的管理上出台新办法,同时建立长期、稳定的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才能避免此类资金被别有用心者随意挪用。(前溪)
责任编辑:陈虹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