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清雄、揭晓强、吴明哲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清雄、揭晓强、吴明哲等3位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清雄、揭晓强、吴明哲等3位同志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陈虹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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