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1日  星期日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人间百态
字号:

追缴年票办理点公布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曹菁 时间:2017-01-01 04:29:28  
关键词:交通综合执法 清远市 收费站 车主 年票制
[提要]  记者昨天从清远市政府获悉,清远已发布关于取消年票制的公告,自今日零时起,清远市全面取消清远市中心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清远市交通综合执法及路桥收费部门将继续依法追缴。

  广州日报清远讯(记者曹菁)记者昨天从清远市政府获悉,清远已发布关于取消年票制的公告,自今日零时起,清远市全面取消清远市中心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

  公告指出,清远市中心区域(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车辆将不再缴纳清远市年票;清佛公路高桥收费站、清三公路石角收费站、龙狮公路银盏辅道收费站将停止收费;广清高速、广乐高速清远出口将停止代收清远次票。

  不过,清远市政府又特别强调,凡欠缴2016年及之前年票费的车主请尽快补缴,否则,车主的欠缴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个人交通出行信用记录。追缴年票办理点设在清远市公路局及清新公路局征稽所。

  据悉,清远市交通局按要求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清远市2014年度年票制信息,清远市区年票收费标准为:清城区普通小车每年收费为500元,清新区收费标准减半,为250元。清远目前的7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时间都已超过10年,其中最长的清远北江大桥已收费30年,国道107公路龙狮段已收费25年。

  清远每年的年票收入会纳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2016年预计收入1.43亿元,而在2015年,该项收入达到2.3亿元。截至目前,清远市年票债务余额10亿元左右。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清远市交通综合执法及路桥收费部门将继续依法追缴。

责任编辑:韩慧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每日焦点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