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年代步车”应统一认识与规则

  来论:

  对“老年代步车”应统一认识与规则

  卞广春

  看上去像迷你小汽车,挂着“老年代步车”的牌照,在路面上看起来有些摆。在南京城区,不少老人还专门驾驶这种车辆接送孩子。不过,这种车辆是不准上路的。从上周起南京交管部门已经开始对这类车辆进行摸底,据悉,春节前将结束摸底告知工作,年后如果此类车辆还敢上路行驶,将面临扣车以及罚款的处罚。(1月16日《现代快报》)

  对“老年代步车”,重要的是提出准确的应对方案,给“老年代步车”一个定性,对似是而非的问题要统一认识,在执法层面应有具体规则,并对“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提出要求。只有从源头上控制,减少“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带来执法上的随意性,管控“老年代步车”才会收到实效。

  相比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的确有更多的优势。它造型小巧,对道路条件没有苛刻的要求,行驶速度也不慢,还能遮风挡雨带几个人,关键是不用上牌照,驾驶者无需领驾驶证。正因为这些原因,“老年代步车”不仅受到老年人的青睐,越来越多年轻人也喜欢上了这酷似“微型轿车”的四轮电动车。

  但是,“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时常出现“抢道”“超车”“插队”等现象,无论对“老年代步车”的驾驶者还是道路上的行人、车辆都很不安全。既因为这些车的驾驶者大部分是老年人,未专门系统学习过交通规则,视力较差,对道路上的突发事件反应迟滞,也因为“老年代步车”的质量、速度控制不尽完美。

  现在的问题是,“老年代步车”似乎是界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另类代步工具,在管理上是个盲区。由于法律规范不够明细也不统一,规范执法各行其是。有的地方对“老年代步车”按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允许上路行驶;有的地方明确“老年代步车”上路违法,但仅停留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此类车辆的层面,执法没有动真碰硬;也有的地方不予登记,禁止上路行驶。

  对“老年代步车”要避免选择性执法。南京新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已经上报南京市法制办,但对“老年代步车”年后上路行驶将扣车罚款,目前只是“吹吹风”,具体办法如何,是否能够实施还有不确定因素,迈出关键的一步,有太多的期待。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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