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痴迷“毒嗨”不见“毒害”
作者:琼言
毒患猛于虎,因涉毒健康、前程尽毁乃至家破人亡者可谓不胜枚举,然而,尽管反毒品宣传一直在大张旗鼓地进行,以身试法、步人后尘的“瘾君子”仍不乏其人。1月12日南国都市报报道的案例颇有代表性,文昌一男子黄某脑洞大开,把吸毒地点选在离海边不远的碉堡里,最终还是被群众举报而落入法网,而他之所以走上不归路,就是缘于朋友的一句“一起来点,很嗨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相关新闻见南海网)
反观此前见诸报端的涉毒个案,类似黄某与毒品“结缘”的现象比较常见、多见,利用“朋友圈”发展吸毒对象,以达到贩卖毒品牟取不法利益目的,成涉毒犯罪分子“经营秘诀”。或因经受不住毒友“嗨”的诱惑主动涉毒,或在浑然不知中被毒友暗算被动吸毒,或是出于“毒友”劝说半推半就染上毒品……而当意识到“嗨”的代价有多大、后果有多严重时,已经深陷毒瘾泥潭不能自拔、难以回头。
热衷于追求“嗨”的感觉,在当下颇为时髦,特别是年轻群体朝气蓬勃、充满激情,无论是娱乐之“嗨”还是事业之“嗨”,自然都无可厚非。然而,不是所有的流行都值得追捧,不是所有的“嗨”都会让生活变得充实、美好,趋利避害是每个人起码应有的价值判断和处事准则,明知“毒嗨”有害,不是自觉远离、抵制并揭发犯罪,相反铤而走险、以身试毒,这不是拿青春赌明天,而是拿毒品毁明天。
拒绝毒品,你我同行,当成全社会广泛共识和共同自觉。面对涉毒犯罪,谁都不没有理由“打酱油”、做“吃瓜群众”,而须秉持应有的公民责任,同仇敌忾、齐心合力,自觉抵制、勇于斗争。要增强自律和自我防范意识,既洁身自好,坚决不与涉毒者为友,经受得住“毒嗨”的诱惑;又提防“毒嗨”陷阱,避免误入歧途,沦为毒品奴隶,更不能充当毒贩帮凶,害人又害己,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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