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首周海口铁路公安查获危险品6518件 哪些东西不能带?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 通讯员 陈会舜 汪楚雯)自1月13日至20日,春运首周海口铁路警方共查获危险物品6518件,其中烟花爆竹20758响,化工品258.18千克,汽油18.7升,仿真枪1支,管制刀具70把,油漆69升,打火机5256个。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口铁警温馨提示,春运乘车携带行李需注意以下事项: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警械、管制刀具、自行车、民用爆炸物品(鞭炮、发令纸、雷管、炸药)、剧毒物品、强磁物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宠物、活禽及榴莲等有异味的物品。

  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携带者,将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可以随身携带的有:打火机(最多2个):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得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

  散装白酒不能带上火车,可以携带上线为6瓶封闭好的瓶装白酒,如果白酒度数高于50度则上限为2瓶;国产香烟可携带数量上限为10条,进口香烟为5条。不能携带的管制刀具有:匕首、三棱刀、带有起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

  除了上述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等也禁止带上火车,对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按照我国《治安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处罚。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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