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14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今年,新疆全区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对贫困地区和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据介绍,新疆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将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面,积极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要求,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推动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逐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努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人群。要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密切关注扶贫对象的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法律援助在贫困地区的覆盖面,通过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1”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群众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合法权益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在扶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疆司法厅要求,新疆全区各地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依托以建立的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优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逐步打造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服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成为司法行政独有的品牌。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在偏远地区和苦难群众集中的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对有特殊苦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对象动态数据库,提高审查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据悉,2016年新疆全区共建成法律援助便民窗口72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万余件,为2.7万余人争取经济利益和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
原标题:新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将覆盖低收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