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网课”亟待立规定责

  “未来5年,人人都可以当‘老师’。”说这话的,是在线教育平台沪江网的CEO伏彩瑞。今年春节前,他发起举办了全国第一场“网师年会”,数百名网络教师从全国各地自费飞到上海参加聚会。他们中有的人一年内能把课“卖”到10万人次,有的人聘请了10多名助理“包装”自己,还有的人一年挣了几百万元。而就在春节期间,上海一名在“四大名校”任教的化学老师小路(化名)利用难得的假期在线,试听了几堂化学课,“想尝试,但担心违规。”(2月14日《中国青年报》http://edu.people.com.cn/n1/2017/0214/c1006-29078382.html)

  互联网时代,教育也在转型。“有偿网课”与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使得“有偿网课”有条件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有偿网课”可以引入更多的优质智力资源,让学生有实际获得,进而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可以说,传统教学方式借助互联网渠道,扩充了课堂教学的范围和内容,使优质教育资源能够惠及更多的学生。

  但同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有偿网课”因其超高收入,难免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其所引发的争议也是有增无减。那么,该怎样界定此类行为?又该如何评价其现实功能?这到底是潜力无限的“互联网+”,还是恶名累累的“校外兼职”?当技术创新重新定义了某一行业的“工作方式”,必然会让既有的规则框架和管理经验面临尴尬。恰是在此事上,这种“尴尬”体现得尤为明显。

  据了解,多数从事“有偿网课”的老师认为,网上授课与实体培训相比具有多方面优势。在线辅导没有房租、场地、人数的限制,给教师的报酬相对比较高,平台抽成20%,大头达到80%给老师,而相比于高额的线下补课的收费,学生和家长的付出要小的多。但公众担忧也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当“有偿网课”获得的收入远远超过学校时,很可能会激励某些教师转移重心、本末倒置。而除此以外,人们还担心,在缺乏技术标准和对应规范的大背景下,“有偿网课”会否最终走向乱局?

  对于以上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曾与2016年4月表示,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应因为参与有偿在线教育而影响正常教学,但会不会实行“一刀切”的禁令,目前尚在进一步研究中。可时至今日,国家层面上关于“有偿网课”的有关规范制度仍没有明确界定,能够从网上查到的只有北京市去年11月出台的《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2016-2020)》,其中规定除了在校教师,每名学生还将配备免费在线教师,享受“双师”服务。这与人们普遍期待的如何规范“有偿网课”还有很大距离。

  制度也是生产力,好的制度能够培育、促进新兴事物的健康发展。“有偿网课”方兴未艾,要让其健康发展,亟待有关方面为之立规定责。在这一点上,教育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尽早未雨绸缪,对“有偿网课”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建立合理的教师身份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办在校教师与市场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不能让管理、规范一直落后于现实,导致“有偿网课”在商业与公益、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模糊地带,在无人管理的空间里野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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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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