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东方男子拆东墙补西墙 骗706万元被判12年

  公司经营不善举债无力偿还

  东方男子骗706万被判12年

  南国都市报2月16日讯(记者谭琦)用假的车辆登记证将车辆进行抵押贷款,谎称“有关系”拿到车改车辆骗取他人合作款项,东方一男子张某社自己的公司经营不善欠债,竟想到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短短3年期间,张某社利用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质押承租的他人车辆、编造合作收购二手车等方式,大量向他人借款,用后借款项偿还前期借款的本息和费用,骗取5人财物共706.68万元,涉案车辆44辆,后期因无力偿还借款,事情最终败露。

  近日,海南二中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张某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拆东墙补西墙

  租车后用假证抵押借款

  2013年至2015年间,张某社的公司经营不善,签下大量的债务,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张某社选择了抵押借款。“我有一辆宝马X5的汽车,可以抵押多少钱。”2015年5月8日,张某社将从海口某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承租的一辆宝马汽车,伪造了一本车辆登记证后,将其抵押给朱某,得到30万元的借款。这是张某社第一次做假证,轻易的拿到借款的张某社尝到了甜头,从这里开始走上诈骗的道路。

  “我一共给了朱某4本车辆登记证书,都是我在2015年8月份在南大桥下办理的假证。”第一次得手30万后,张某社先后在该商旅公司承租8辆车用于抵押借款,共骗取借款325万元。“一个公司在搞工程,资金周转不开,想用公司名下的一辆宝马车和一辆奥迪车以53万元抵押掉。”无法还朱某的借款,张某社又打电话给朋友任某,利用租来的宝马5系借走了50.88万元。后来,张某社又以收车的名义向朱某借款48万元,用于偿还利息。

  编造收购车改车辆

  谎称合作骗取55万

  抵押贷款的借款到了还款的时候,怎么办?张某社想到了另一道“门路”。

  2015年10月,张某社打电话给朋友许某,称自己有资源可以弄到车改的车辆,欲和许某合作二手车生意。许某信以为真,向张某社转了25万元入股“生意”。没几天许某便收到2万元的利润,几天后,张某社说儋州地税也因车改要出手车辆,要许某继续与他合作。经双方商议决定,许某再次出资30万元。在此期间,张某社为了不让许某起疑心,一共分给许某3万多元的利润。从许某处借来的55万元,29万元用于归还朱某的借款利息。2015年10月底,被告人张某社因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归还,潜逃至深圳躲避,2015年12月7日被民警抓获归案。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伪造相关证书、虚构合作投资生意等方式,骗取他人借款共计人民币706.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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