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 实习生 姜仕哲)在国际上,欧盟诸国大多在农产品流通机制中广泛使用拍卖方式并将其作为主要流通渠道,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拍卖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具有国际通用、现代化、高效率、低成本、最大限度保护生产者利益等优势特征。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月19日开幕,海南省政协委员潘孝智针提出建议:在农产品流通机制中强力引入拍卖方式。
政协委员潘孝智介绍到,海南省是全国的农业大省,年果蔬产量974.68万吨,产值 455.93 亿元,如此规模的产出量的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一直以多环节、多层次的交易为主渠道,物流成本高昂,流通效率低下,农产品生产者并未从生产环节获取应得利益。
潘孝智指出,目前以“农-批-零”对接为主体、以“农-超”对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为补充、以“电子商务”为探索的农产品流通格局初步形成。在此大背景下,海南省以果蔬为主导品类的农产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交易、管理等各环节,均表现出流通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由于没有引入拍卖方式作为流通的主渠道,致使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流通环节多,效率低下,“卖难”、“买贵”等现象普遍存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导致现行的农产品流通机制与引导和促进生产、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需求产生较大差距,亟需进行深入改革。
潘孝智同时提出,制约海南省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受农业产业现代化程度低下制约、产业发展的扶植政策缺乏、农产品标准化没有同步跟进、现代化仓储、物流系统不够完善、金融、专业营销的支持不足,制约农产品流通机制创新发展等多项存在的问题。
潘孝智针对当前现状提出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农产品流通机制改革中引入农产品拍卖方式。同时提出了在政策中明确农产品流通领域引入拍卖交易、建立农产品拍卖的试点区域和单位、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加大对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基础设施投入、着手建立与农产品拍卖配套的各项地方标准及规章制度等多项建议。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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