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厅厅长王强:
6月底全省江河都有“河长”
王强
南国都市报2月20日讯(记者 孙学新)治理水体污染问题,我省“河长制”走在全国前列。20日,列席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省水务厅厅长王强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我省“河长制”将从全省64条内河湖扩大到万泉河、南渡江、昌化江等大江大河,6月底实现全省江河“河长”全覆盖,打造省、市(县)、镇(乡)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
我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水质技术保持优良,92%的监测河段和83.3%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部分城镇内河(湖)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有的成了劣V类水体。省政府在对全省水环境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全省受污染的64条城镇内河(湖)启动集中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到2018年,治理范围内河流段消除劣Ⅴ类水体,力争达Ⅳ类及以上水质。
“‘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全省64条城镇内河湖都有了‘河长’,内河湖边显要位置都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公布了‘河长’联系方式,接受河流污染举报,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王强说,“河长制”实施后,全省64个内河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从4.7%跃升至43.8%,有的水体从劣V类恢复到了Ⅳ类。
王强表示,调查研究发现,河流的污染源都来自岸上,对于南渡江等跨流域、跨市县的大江大河的监管和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因此我省大江大河的“总河长”将由省领导担任,具体江河流经的每一段又由该辖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分段河长”,实现全省江河有人管、有钱管、长效管。
责任编辑:韩慧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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