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的通知》,推进纪检监察人员配备“四种模式”落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建设银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的“四种模式”具体包括:在二级分支行设立纪委、纪检监察部门,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在二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对于规模较大或距离较远的县级支行,派驻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对于规模较小或距离较近的县级支行,在班子成员里明确一名副职兼任纪检监察员。各一级分行可以在全面摸底、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辖内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一行一策,自主确定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方式。
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建设银行坚持人员配备“四项原则”:严把入口,注重质量,加强人员准入审核,防止安置性、照顾性进入,清理“挂名”人员、闲散人员,挤掉队伍“水分”;统筹管理,优化配置,根据不同分支机构自身特点合理确定人员配备方式和数量,盘活、用好人力资源;专兼结合,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地配备纪检监察人员,重在实效,补齐短板,不搞一刀切;做强本部,做实委派,配强一级分行纪委、监察部门人员力量,明确纪检监察特派员的编制、考核、薪酬由派出的上级行管理。
建设银行通过“四种模式”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打造一支总量合理、结构优化、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行要求、更好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提供保障。(中国建设银行纪委)
原标题:建设银行:优化纪检监察人员配备 推进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