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爱上ofo 家长们千万别大意

  3月26日,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骑共享单车ofo上路时与大客车相撞,送医后抢救无效不治身亡。共享单车安全隐患问题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然而,记者走访发现,骑着共享单车在道路上狂奔的小学生不少。市民王先生更反映,近日看到4名七八岁左右的孩子骑着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上追逐打闹。(3月28日《海南特区报》)

  共享单车相继登陆各大城市,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而作为共享经济催生的新生事物,共享单车存在的某些缺陷也备受公共舆论聚焦,上海“单车男孩”之死强烈地刺痛了社会神经,更引发社会如何确保共享单车使用安全的高度关切。而从新闻媒体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显然不仅需要企业从管理、技术层面加以完善,尽最大努力修补可能存在的漏洞,监管执法部门出台规范进行必要、合理的引导和约束,作为家长更应负起应有的监护责任。

  共享单车公司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系统已经在用户注册时做出了限制性设置,未满12周岁群体不能注册,也就意味着未满12周岁群体不能使用共享单车上路。然而,骑共享单车的小学生竟然是由父母远程帮助解锁,笔者不能不说这样的家长未免太大意了。毕竟年龄偏小的孩子,身体和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决定了他们缺失自我控制、自主约束和处置突发情况的意识和能力。家长非但不劝止孩子骑单车,相反给其提供方便,安全风险和监护责任意识去哪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多项规定,其中第一项就明确表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显然是从这一年龄段群体的特点出发进行风险评估、权衡之后做出的规定,无论是孩子家长还是有关各方,无疑有责任从维护法律严肃性、权威性和孩子人身安全的角度,做好相应的教育、提醒、防范工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至于用户使用小黄车结束后未拨乱密码,可能使不符合骑行要求的孩子“有机可乘”,以及网上疯传小学生5秒钟解锁打开共享单车等情况,则提醒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公司抓紧进行技术升级,堵住任何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漏洞,毕竟,安全重于泰山,任何一方都大意不得。唯有如此,也才能切实做到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地规避副作用。 (琼言)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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