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岁当公安”应一案多查

  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中国网,4月13日)

  利用职务便利,邱某伙同同事通过档案造假的方式将女儿打造成为“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的神话,一时间掀起档案造假的阵阵“涟漪”。庆幸的是,几年后,此举在法治阳光的普照下,真相大白于天下,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不幸的是,该案对我党良好形象的抹杀和给群众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短时间内不会恢复;更为不幸的是,恐怕还有一些人正在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着不正当利益。

  本案中,最为令人浮想联翩的一个细节是邱某“先后为女儿办理了6个虚假户口和身份信息”,一个人居然拥有6个真的“假证”,这对人口的统计、社会的公平、综治管理等诸多方面留下严重的不安全隐患,也给腐败者隐匿财产提供了平台和暗门,更给组织调查带来诸多羁绊。当然,这或许还只是以权谋私的冰山一角,倘若为民服务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此类现象,那会给人民的财产和国家的信誉造成多大的损失,不可估量。

  此案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作风建设才刚刚出发,还有诸多“后事”等待人们去深挖细查。应该查一查还有多少干部“贼心不死”,企图利用公权、利用公款为自己的私欲埋单;查一查还有多少单位的内部管理非常混乱,行文不严格、签发不严谨,为他人提供可乘之机;查一查还有多少部门的干部队伍纪律松懈、作风疲沓、战斗力低下、工作严重滞后,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庸懒散浮拖”;查一查还有多少干部还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相互勾结、抱团腐败,企图通过结成腐败同盟侵蚀我党的健康肌体和对抗组织审查,等等,反腐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或许只是个别干部贪欲和私欲膨胀下上演的一场闹剧,但曲尽人散过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人间正道是沧桑”的重要性,“三条大道走中间”的必要性。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构建增添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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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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