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长牙齿”,更要“张嘴咬”

  环保部督查组近日在对山东济南一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被企业相关人员扣留厂区超过1小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4月17日新华网)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为环保部门打击违法行为设立了引咎辞职制度等新规,提供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新执法手段,被誉为了“长牙齿”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但正是长了“牙齿”的环保部督查组进行执法检查时,却被打着“环保、节能、减排”旗号,使用能耗与排放都严重超标的小燃煤锅炉的“环保企业”扣留了。这场“喧宾夺主”的闹剧,折射出环保法“硬”了,环保执法却习惯性偏“软”的问题。

  企业扣留来自中央的环保督查组,全然是对环保执法的硬抵制,这种“我根本不怕你”的底气从何而来?除了企业负责人本身环保意识、法纪观念淡薄外,更多源于环保部门平时“张嘴咬”的情况较少,从而导致执法严肃性、权威性、威慑力远远不够。

  缺少环保手续、超标排污的企业长期“正常”运营却没有被下令整改、关停,暴露出当地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软弱甚至缺失,而负责人拒绝接受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则是对环保执法权威的蔑视。如果平时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环保不达标企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押的扣押,该关停的关停,也不至于陷入“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境地。

  被强行扣留超过1个小时,直至公安人员到现场才得以离开,更仿佛是打了环保部门和环保法的脸。企业在环保督查组面前如此霸道蛮横,却在公安人员到达后换了嘴脸,证明是“认识”公安人员的。如果前来督查的是公安部门,企业还敢上演胆大包天的扣留大戏吗?这与公安部门执法够“硬”不无关系。但环保部门本身拥有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公开约谈等多种执法权力,却不亮出“牙齿”,“咬”住排污企业让其产生痛感,自然就少了存在感。企业不识环保执法证件,也是“情有可原”。

  “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维护环保法权威和群众环境利益,呵护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环保不仅要“长牙齿”,更要“张嘴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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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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