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缴获两辆被盗电动车(图中红圈处)。海甸派出所供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4月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甸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曾某、郑某为赚“差价”竟购买偷来的电动车,两人目前涉嫌销赃被警方刑拘。警方目前通过媒体寻找缴获的两辆“飞野”、“龙马三阳”牌电动车失主。
据了解,3月27日晚,市民到海甸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装有定位系统的电动车在海甸三东路附近被盗。民警根据失主提供的电动车行驶轨迹在海甸四西路某小区找到被盗电动车。民警经过通宵蹲守,28日中午在该小区将一名前来骑电动车的男子控制。
经突审,该男子郑某交待称,自己经营一家修理店,这辆电动车不是他偷的,而是从“中间人”曾某处购买,他共买了3辆电动车。随后警方将曾某抓获,曾某交待,自己以700元价格从别处买得偷来的电动车,再以800元价格卖出。
曾某、郑某两人的行为涉嫌销赃,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继续调查偷车人员。警方缴获的两辆分别为“飞野”、“龙马三阳”牌电动车,由于品牌稀少,甚至不少电动车专卖店都闻所未闻,一时难以找到失主。警方通过媒体发布权威消息,失主可以来海甸派出所认领,联系电话是:王警官,13307659878。
责任编辑:邓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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