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出台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全程跟踪督办 审批提速70%以上
本报椰林4月27日电(记者 林晓君)日前,陵水出台了《陵水黎族自治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被列入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并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速70%以上。
据悉,陵水将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包括前期工作、行政审批、资金计划、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及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并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每年9月1日开始申报,11月1日结束。
《办法》明确,对被列入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实行项目清单管理、绿色审批通道和按周督办通报的审批机制。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指标应当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工程、生产性项目。
《办法》要求,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依法实行招投标制;社会投资的重点项目,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招标及招标方式。对侵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设备储备金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外,陵水将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个季度检查、调整一次。对重点项目推进有力、管理规范、目标完成好的项目单位,给予奖励表彰;对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单位进行批评问责。
责任编辑:陈虹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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