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20时,在海口市海府二横路海口实验中学附近,一路面突然发生塌方,现场3名市民掉了进去,所幸均被及时救起,身体并无大碍。塌方处是一口直径为1.5米,深度为10米的废弃水井。》》》点击查看相关报道
针对一些城市时常出现让人防不胜防的道路坍塌,网友往往拿“步步惊心”来形容,可海口海府二横路10日晚间发生塌方时一桌子人正吃着饭呢,吃着吃着冷不防就掉进深坑里去了,这场景编故事的人怕也编不出来。
稍加留意,不难发现海口道路坍塌事件还有不少。今年3月,龙昆北路与滨海立交桥连接口桥下路面塌陷;去年12月,海口兴丹路街道下陷;去年8月,海口椰岛大厦路段地面塌陷,多辆汽车栽坑;前年11月,海府一横路路面出现塌方……
每每出现道路坍塌事件,有关方面总会给出调查结论,或因降雨天气,或因施工影响,或因地下管道老化渗漏等,不一而足,而此次塌方据称是废弃水井处路基回填不实所致,有关方面表示“该位置不在市政规划红线范围内”,估计一众吃瓜群众只得“呵呵”了之。
倘若道路塌陷确由不可抗力天灾因素导致,我们当然没有理由归咎于相关职能部门,问题是,对于那些已经认定乃“人祸”引起的事故,相关部门有没有严肃追责以儆效尤?有没有举一反三排查潜在隐患,防患于未然?比如去年3月海口国兴街道兴丹二横路路面多次塌陷,是自“威马逊”超强台风后的第4次塌方,有关部门回应称,前3次修复由于没有全面了解掌握地质状况,只是进行了简单加固措施。这到底是不掌握地质情况,还是懒得去对症下药拿出实招来处置,抑或压根儿就没当回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敷衍塞责?
要知道,不可能每次坍塌都那么幸运,不会出现人员伤亡,更不能等到造成严重后果后才引起足够重视。道路坍塌既成事实,及时修复当然是必要的,但显然不能仅满足于修复了事,更不能总是轻描淡写地归咎于自然因素,而必须彻查原因,看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失职失责行为。厘清责任、严肃追责,同时更要深入排查,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坑”潜藏在市民身边?及时敦促有关方面把那些或显形或隐形的“坑”尽快“填实”,显然是有关各方绕不开的严峻课题。(琼言)
责任编辑:韩慧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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