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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 精准对接争当京津冀税收协同“领跑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时间:2017-05-23 22:27:21

  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的效果,离不开科学长效的保障机制。这就需要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其中包括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3年来,三地税收协同取得积极进展、呈现蓬勃活力。河北省沧州市国税局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增强“领跑”意识,先行先试,在纳税服务、征管契合、政策指导等方面积极跟进、主动作为,为京津冀税收协同发展探索新路。

  打好创新服务“组合拳”。创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便利度,是营造京津冀协同发展良好环境、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沧州市国税局通过“一个平台,两个通道,三个到位”,打好纳税服务组合拳。“一个平台”即纳税服务直通车交流平台,实现对企业的在线交流服务。在两个县区局成功试点运行云办税厅的基础上,全市稳步推广云办税厅,引导企业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两个通道”即开通市局和县区局两个“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和办税业务流程,对引进京津方面投资并与区政府签订项目建议书的企业,涉税审批一站式办理,涉税事宜一次性办结,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个到位”即政策落实到位、管理服务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吸引更多企业安心、放心来沧州投资经营、安家落户,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打造信息共享“高速路”。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税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强化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及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作,从而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沧州市国税局利用区位优势,部分县区国税局与京津税务部门共享信息,共建京津冀涉税数据大走廊。一是建立税收协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税收分享机制、税收风险管控一体化机制等。二是建立稽查、协查工作信息交换机制。联合开展跨区域税收协作,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三是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收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统一三地政策适用标准,逐步统一办税流程,规范纳税申报表和发票样式。

  打通企业发展“快车道”。争当京津冀税收协同“领跑者”,需要三地税务部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着力提高涉税风险管控水平和税收规范化程度,在税务服务和税务管理有机结合中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完善涉税风险预警机制。定期通报非正常纳税人情况、定期通报“黑名单”情况、定期通报行业税负、定期交流风险应对经验。及时管控税收风险,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二是税收特殊事项事先裁定。就企业设立销售中心、产品定价、企业所得税分税系数变更等问题事先进行协商。落实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将服务拓展到生产、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整个产业链,向企业及时发送风险提示,联合企业编制《涉税风险防控指引》,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责任编辑:王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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