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5月24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从2017年中招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6726人。
5月2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
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海南省厅决定从2017年中招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学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2017年2月24日印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17〕3号)中关于“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上(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加5分”的优惠照顾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停止执行。
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部分学校特设计划
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10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比例安排指标。
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计划单列,均列入提前批次招生。其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招收58人,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各招收60人,合计120人,招录对象均为有志于在高中毕业后出国深造的学生,户籍不限。学生入学后,对学籍实行单列管理,不得转为本校普通班学生。有志报读的考生,请关注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海南中学“宏志班”:计划不单列,由海南中学从其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50名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美籍华人林汉克先生给予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校免除学费。有志报读海南中学“宏志班”的考生,须在报志愿时填报海南中学第一批次志愿。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海南招收公费生,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录对象为在海南省应届初中毕业且具有海南户籍并世居在海南的黎、苗、回族的考生,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90%。被录取的考生具有北京市高中学籍,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北京生源同等待遇。如需回海南参加高考,可以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学生名义报考,享受海南本地生源待遇。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的实验班,均计划单列,各面向全省招收50名公费生,列入提前批次。招录对象为具有海南省户籍(含学籍在我省的港澳台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参加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低于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不再录取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录取本校的学生按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开学前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一次,延期注册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对开学后两周仍未到校注册且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在省中考管理系统上作“挂起”操作(民办学校自费生作“退档”操作)。“挂起”的学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读。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低于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除按规定正常办理转学手续、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手续或外国籍学生注册等手续的学生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未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或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就读。各市县(单位)普通高中招生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管,一律不得受理学校为上述类型学生申报普通高中学籍的申请,并视情况对学校此类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各市县(单位)普通高中招生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和审核工作。省中考管理系统录取相关功能关闭后(一般为每年9月底)15个工作日内,招生部门负责从省中考管理系统中下载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并移交学籍主管部门,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将录取名单整理成规定的格式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按操作流程为普通高中新生建立学籍。学籍建立完毕后,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新生学籍“人籍一致”核查,严格按照中招录取结果复核普通高一新生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借读”等人籍分离行为,坚决清退无学籍学生。
省教育厅将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情况定期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况核减学校第二年招生计划或取消学校招生资格,并依据有关文件和《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或条款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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