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动态
字号:

楼市调控将迎史上最强大招!河北4市住房限购升级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 时间:2017-05-25 13:49:00

  进入5月以来,多城市限购、限售,政策频出,针对京津冀地区更是紧锣密鼓出台限购新规。自日前河北出台统一限购政策后,规定外地人在环首都、环雄安购房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河北全面升级限购措施成为了市场关注的重点。截至目前,已经有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四个城市积极响应加码调控。尤其是22日保定大力度升级楼市限购政策,推出“双限双竞”商品房拿证未满10年不准买卖,堪称史上最严厉限售政策。

  承、秦、唐、保四市出限购新规

  河北省政府的楼市调控统一意见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统一了限购政策,特别提出环首都重点地区更要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

  河北出台楼市调控统一意见之后,5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外地居民限购一套房,且需要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月17日,承德市住建局发布官方消息,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对购房人的家庭和户籍、住房套数、购房时间、交易时间等相关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日,5月17日,唐山市政府也发布了相关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继4月14日出台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之后,5月17日该市再次升级限购政策,明确规定,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房。

  随后的5月22日,保定市政府出台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引发公众聚焦的是《意见》中,明确规定,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堪称全国最为严厉的“限售”政策。

  限购限贷限价后,石家庄会否限售?

  目前,京津冀地区基本确立城市群联动限购模式。其中北京16个区全限购,天津除滨海新区外全部限购,河北8地出台了限购政策(廊坊共10个县市区、石家庄主城区、保定10个市区县、张家口2个区县、沧州主城区、任丘市、承德四区五县、唐山3个区及秦皇岛3个区县),雄安新区则干脆禁止交易。

  在河北的楼市调控统一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河北省内城市,制定限购措施,与意见要求不符的限购城市,要立即调整完善。出台河北楼市调控统一意见的主体是省政府办公厅,而这轮楼市都是“因城施策”,因此具体的调控政策还是需要当地政府来做决定。虽然截至目前,石家庄尚未出台调控升级的举措,但这并不意味着,政策不会出台,也许只是等待时机而已。

  就记者分析,河北的楼市调控统一意见核心思想只有一个,就是要求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进一步提高限购升级,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措施,对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因此,如果未来石家庄限购政策升级加码,极有可能将重点调整石家庄目前对本地户籍居民不限购,只限贷的政策,即:石家庄已拥有1套房的当地人、能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人,限购1套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人不能新购房;另外,目前石家庄限购政策执行的是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此项规定也存在升级加码的可能。

  近期楼市调控可谓是史上最严大招,中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出台“购房后一定时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限售”措施。已经限购、限贷、限价后的石家庄楼市,是否也将加码升级限售?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海岚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