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全面部署河长制工作
力争7月底前基本完成河长设立
海南日报椰林5月30日电(记者苏庆明通讯员符宗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河长制的部署,陵水黎族自治县近日出台了该县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名单及相关工作要求。
根据方案,纳入陵水第一批河湖分级目录的共有12处河湖,其中省级河流4条,为陵水河、板来河、金聪河、英州河;县级河流3条,为都总河、曲港河、安马大排沟;乡级河流3条,为喃喜河、港坡河、长水洋大排沟;县级湖泊两个:黎安港、新村港。
县级以上(含)河湖设一名县级河长及一名至多名乡级河长,分别由县级领导和各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3条乡级河流只设乡级河长,由3条相关省级河流县级河长兼管它们的乡级河长。方案规定,县第一总河长由县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
方案还明确了工作进度:今年5月底前启动主要河湖问题排查,着手建立河湖数据台账和问题台账;6月底前陆续确定其他批次河湖分级目录;力争7月底前基本完成河长设立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河流河长公示牌竖立和主要界桩埋设工作。
在方案出台的基础上,陵水近日召开河长制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陵水县县长杨文平与乡镇、单位代表签订了河长制工作责任书。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各位河长要把推进河长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去落实,依法依规,结合六项综合整治内容,以科学的方式全面构建起陵水河湖综合保护体系。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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