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职业病防治规划 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单位将被依法关闭

  6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该市日前正式印发《海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2020年前,将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海口存在噪声、矽尘、苯系毒物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申报的有448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约1.4万人。“十二五”期间海口累计诊断职业病40例,疑似职业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诊断的病人)361例。同时由于海口职业病危害分布广泛,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等特点,海口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数量要大于报告数。另外,目前海口仅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已并入海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规划》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海口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至少确定3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在具体措施上,海口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噪声聋为重点,在矿山、有色金属、建材、木材、造纸和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为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海口将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同时,海口要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在重点行业中推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发生职业病情况挂钩浮动制度。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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