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发布
残疾学生将享12年免费教育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将显著改善,15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在学总规模约22.5万人。南国都市报记者黄婷
义务教育
营养膳食计划5个贫困市县全覆盖
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全省各县(市、地级市辖区)全部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我省寄宿制学校将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各地要加快改扩建新建教室、宿舍、食堂、浴室等,实现“一人一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通过扩大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政策实施范围等方式,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校。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7年实现五指山、保亭、琼中、临高、白沙等5个国家级贫困市县全覆盖,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不低于800元/生·学年。到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覆盖。
高中教育
普高贫困生年均资助额增1000元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同时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我省还将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通高中。到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每个市县至少有1所省一级高中学校。
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免除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三免一补”。建立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从2017年春季开始,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每人每年所获资助由原来的2500元增加到3500元,同时增加住宿费和课本费1000元;中职建档立卡贫困生每人每年所获资助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到5500元,同时增加课本费400元。
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根据《方案》,要通过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等,构建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提高全省特别是农村入园率,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
我省将制定实施好《海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农场(场部区)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设立第二所公办中心园。我省将继续实施省级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特殊教育
率先实现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
我省将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到2020年,新增特殊教育学校8所,特教学校基本实现县(市、地级市辖区)全覆盖,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全覆盖、零拒绝”接受义务教育。各市县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此外,我省还将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率先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免费教育。同时加大对学前、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责任编辑:王平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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