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公开宣判3起毒品案件 一宗毒品罪犯执行死刑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宗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通讯员程婷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6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丽萍)为加强法制教育,严惩毒品犯罪,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上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宗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并对另一宗毒品罪犯执行死刑。两宗一审毒品案件中,七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涉案三人因羁押在外地看守所,分别在羁押地进行宣判。

  家族式贩毒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被告人陈某弟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罗某卿、陈某流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郑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情回放:

  2015年6月,侦查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弟长期从广东陆丰购买大量毒品后,以海南万宁为窝点,将毒品贩往以三亚为主的海南省各地,随即展开侦查,发现自2015年11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流(陈某弟父亲)、罗某卿(陈某弟母亲)在陈某弟的指挥下,在广东省陆丰市取毒品、付毒资,并将购买到的毒品通过大巴车托运到海南省万宁市,郑某(陈某弟表哥)接货后交由陈某弟贩卖获利。

  2016年3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弟与他人约好交易毒品的地点后,指挥其儿子“阿权”开车载着罗某卿去取货,并指使罗某卿用纸箱包装后于次日托运。16日9时许,陈某弟在海南省万宁市打电话给大巴车司机刘某,称要从广东省陆丰市托运货物到万宁。10时40分许,罗某卿在陈某弟的指挥下,将一件浅绿色塑料编织袋包装的纸箱子托运上大巴车。17日13时许,大巴车到达万宁市高速路口,郑某在陈某弟的指使下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去接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纸箱内20包透明包装袋的毒品。经鉴定,该毒品净重19.78千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7.3%。

  在被抓获之前,陈某弟还于2016年3月4日打电话给另一名大巴车司机称要托运货物,并于次日指使陈某流去托运毒品。随后,陈某流让罗某卿以同样的方式托运毒品10千克,由郑某取货后交给陈某弟。

  法庭之上拒不认罪

  2017年3月16日,三亚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弟称其没有运输、贩卖过2016年3月4日的10千克毒品,被查获的19.78千克是代别人保管,对购买毒品、托运货物、指使他人接货等犯罪事实拒不承认。

  被告人罗某卿从到案后,一直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并否认所有犯罪行为。被告人陈某流到案后供述了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辩称两次接货均不知是毒品。

  铁证之下法网难逃

  三亚中院认为,在四人的犯罪活动中,陈某流、罗某卿二人均有贩卖、运输毒品的主观故意,其二人与陈某弟系共同犯罪,三人均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陈某弟、罗某卿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9.78千克,陈某流参与一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0千克,郑某明知陈某弟贩卖毒品,仍帮助其去接货,并送毒品给下家,主观上有帮助陈某弟贩卖毒品的故意,其共同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29.78千克。且被告人陈某弟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三亚中院一审判决陈某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某卿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流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结束后,四人均表示上诉。

  在另一起团伙贩毒案件中,被告人王某、郑某、符某、陈某、苏某(另案处理)2015年6月至8月期间,以三亚某酒店一房间为窝点进行贩毒活动。2015年8月23日几人在交易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亚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300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郑某贩卖甲基苯丙胺3000克,被告人符某伙同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3000克,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贩卖甲基苯丙胺14.7070克,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因贩卖毒品曾在2002年7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属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

  三亚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处王某死刑,判处郑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符某无期徒刑,三人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四人均表示上诉。

  罪犯苏某帅贩毒、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9日,公安机关在苏某帅租住的房屋及入住酒店房间内共查获氯胺酮2003.95克、含氯胺酮成分液体1229.7679克、甲基苯丙胺粉末及片剂131.0778克、“开心果”901.5052克及其他毒品若干。

  三亚中院认为,苏某帅伙同他人非法贩卖毒品,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多支枪支,且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三亚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苏某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苏某帅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某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苏某帅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被告人苏某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三亚中院向罪犯苏某帅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复核裁定,并安排其与母亲会见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苏某帅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三亚中院相关负责人叶茂介绍,今天三亚中院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请广大市民、学生到场旁听,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同时有力的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在今后的工作中,三亚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建设法治三亚、平安三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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