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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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落实国家禁毒办等七部委《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的通知》(禁毒办通〔2017〕6号)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新载体、新方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省禁毒委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的市、县(区)级海选初赛、省级复赛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海南省禁毒委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海网。

  二、参与对象

  鼓励支持各级禁毒部门、禁毒委成员单位、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大众传媒机构、影视制作机构、禁毒专兼职工作者、院校师生、视频摄影爱好者等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大赛活动。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大赛均可。

  三、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参赛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5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一)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二)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三)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四)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五)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包括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广告、动漫、图片等内容。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

  2、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3、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4、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作品内容要求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2、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鼓励采用随警做战、纪实拍摄的制作方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不受此限制)。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5、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决赛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

  五、赛程安排

  海南赛区初赛、复赛时间为2017年6月至7月,分为市、县(区)级海选初赛、集中展播、省级复赛3个阶段。

  (一)市、县(区)级海选初赛阶段(6月至7月10日前)

  1、下发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通知,并通过有关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大赛消息,公布大赛活动方案。

  2、省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市、县(区)禁毒部门要按照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本地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当地发布大赛消息,组织地方媒体关注报道大赛部署、海选初赛情况,吸引最大范围的社会关注和人员参与,为大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每个市、县(区)级禁毒部门和省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任务分配(见附表)。

  3、各市、县(区)级禁毒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成立初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复赛程序,组织参加市、县(区)大赛海选作品的收集整理和初步筛选工作,借助地方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市、县(区)级初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依据获奖名次选出代表本地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参加复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要符合省级大赛组委会要求。

  (二)集中展播阶段(7月至9月)

  省和市、县(区)级大赛组委会会同党委宣传、广电部门,组织协调地方主要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参与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展播。大赛作品展播情况作为省级复赛、全国决赛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省级复赛阶段(7月15日前)

  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复赛组委会,参照全国决赛程序,制定复赛方案,提出复赛作品要求,自选形式开展复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复赛计划从2017年6月开始,7月15日前结束,分为征集、评选、展播三个阶段。

  1.征集阶段:6月15日至7月10日,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作机构、团体或个人,按照大赛作品报送要求,向大赛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

  2.评选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由观众评审团与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复赛依据获奖名次选出微视频、摄影各10部(组)作品(在上述5个题材范围每个题材评各选出2个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3.展播推广阶段:7月至9月,开展系列展播活动。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

  大赛分设优秀组织奖、单项作品奖和优秀展播机构奖。

  1.优秀组织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市、县(区)禁毒办和省禁毒委员相关成员单位的省级复赛获奖数量、初赛复赛效果、地方整体动员、宣传工作力度、参赛作品数量、媒体展播等情况,共评选出10个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2.单项作品奖项: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各根据5类题材分类。微视频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2000元。摄影类作品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1000元。通过网络初评、进入专家复评而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评为优秀奖,颁发证书。

  3.优秀展播机构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及新媒体对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播放频次、时段、覆盖范围和宣传报道情况,综合评定10个优秀展播机构奖,颁发证书。

  七、报名方式

  1、登录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唯一指定网络报名平台南海网(www.hinews.cn)进行报名。大赛专题页面提供参赛作品上传入口和《参赛作品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参赛作品报名表》作为审核作品参赛资格的主要依据,请务必填写完整并同作品一起上传。

  2、作品点击“参赛作品”版块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入报名入口,参赛作品点击“参赛作品”版块下方“视频类”或“摄影类”分类按钮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上传作品和《参赛作品报名表》。

  3.视频、摄影上传要求:

  作品标题格式:《作品名称》#2017年首届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

  4.提交报名表并发布内容。报名资讯发布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5.微视频作品可制作成光盘,报送到以下地址进行报名: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8楼南海网《2017年首届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组委会收,电话:13389811113。

  6.报名后将有1-5个工作日后台审核时间,如报名成功7天后在投票页面没有显示自己的作品,可电话联系大赛客服热线0898-66810815进行沟通。

  联系电话:13389811113,传真:0898-66810545,。

  八、评选方式

  大赛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网络评选。

  参赛作品统一上传至大赛官网页面进行展播并接受广大网友的投票。登陆“禁毒大会战——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海南赛区活动”专题页面观看作品及投票。视频摄影总票数最多的50部(视频摄影等各类题材各10部)作品将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2.第二阶段:专家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业内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九、联系方式

  省禁毒办联系人:黄金,联系电话:65398499 13337630012

  南海网联系人:梁惠筠,联系电话:13389811113 0898-66810815

  地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8楼南海网)

  邮箱:2017hainanjd@sina.com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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