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费”他收了,“感谢费”同样笑纳
前前后后收他人财物92万
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后勤保障处原处长林赋获刑
南国都市报7月13日讯(记者 何慧蓉)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时,辖区内电子游戏厅、酒店、锯木厂老板前来“打点”,送来的好处费林赋(男,现年42岁)收了。在调任特警支队后勤处时,为让关照业务,他人送来的“感谢费”林赋同样笑纳。因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6万元、港币30万元,曾担任海口公安局秀英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的林赋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2岁时,林赋担任云露派出所所长。1997年至2016年3月,林赋先后担任云露派出所所长、云龙派出所副所长、大坡派出所所长、海秀西路派出所所长、秀英分局巡控大队大队长、秀英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后勤保障处处长等职务。
2001年至2003年,林赋在原琼山市公安局云露派出所工作期间,蔡某某在该辖区开设了一家电子游戏厅。为了和林赋搞好关系,取得林赋对其经营的支持,蔡某某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前都会给林赋送“过节费”,惯例是中秋节2万元,春节3万元。3年的时间里,林赋共收到蔡某某送出的15万元的过节礼金。
2006年,被告人林赋任海口市公安局云龙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刘某某在云龙镇经营一家锯木厂,后刘某某找到林赋请求关照其锯木厂的治安问题。2006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刘某某为了感谢林赋的关照,送给林赋2万元人民币,林赋当场收下。
林赋担任大坡派出所所长、海秀西路派出所所长期间,王某在这两个派出所的辖区都送了电子游戏厅,因此为了和林赋搞好关系,王某每次都给林赋送钱,从最初的1万元到后来的15万元,林赋都一一收下,共收了王某28万元。在林赋担任派出所所长等职务期间,还有一些电子游戏厅老板、酒店老板送钱打点,数额不等。
后来,林赋调任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后勤保障处处长。在此期间,承建了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停车场绿化项目的洪某给林赋送了7万元,林赋没有全收下,当场还了2万元,收下5万元。一家汽修公司的老板为了自己的厂能成为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车辆定点维修厂家,送给林赋人民币6万元。
经查,林赋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蔡某某等8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6万元、港币30万元。林赋在接受其他案件的询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全部犯罪事实。到案后,林赋通过其家人先后向检察院、法院退出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92.1万元(收受的港币30万元按照受贿时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26.1万元)。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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