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育扶贫实现“三大转变”

  我省教育扶贫实现“三大转变”

  南国都市报7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张宏波)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为此,海南从帮扶贫困家庭孩子成长成才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了全覆盖、多层次的教育精准扶贫格局。

  从“大水漫灌”

  向“精准滴灌”转变

  据了解,海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约占贫困总人口的1/5,涉及总户数约1/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3988人。对于这些贫困学生,我省教育部门自主开发了教育扶贫信息系统并上线运营,完善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数字化台账”,初步实现教育扶贫信息动态化调整。

  对于辍学的贫困学生,省教育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确保除身体等原因外全部入学。2016年11月核查全省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辍学学生263人(不含因身体因素不能入的),187人已经劝返回校,76人辍学时间较长、难以返回继续学习的,也到中职学校去学技术。

  从普惠性资助

  向特惠性扶持全覆盖转变

  有了学上,日常开销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也并非易事。为此,省教育部门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四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我省也建立了相应的资助办法。据了解,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生提高资助标准:幼儿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750元提高到175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500元增加到3500元,同时增加住宿费和课本费1000元;中职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到5500元,同时增加课本费400元。

  此外,完善建档立卡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他们及时享受国家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从单一资金资助

  向心理和成长帮扶转变

  除了资金上的帮扶,心理上的帮扶更加重要。为此,我省有关部门动员组织了全省万名基层教师按行政区域全覆盖分片包村到户提供上门服务,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在此基础上,加构全覆盖的教育精准扶贫“关爱网”,对贫困家庭学生“一对一”关爱,开展心理帮扶。

  同时,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面推广扶贫励志班,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所有中职学校(职教中心)组建了93个扶贫励志班,2805人,2017年秋季学期将继续扩大名额。

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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