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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提示:二手房买卖猫腻多 消费者购买需留心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建平 时间:2017-07-17 19:23:22  
关键词:消委 二手房买卖合同 房产证 二手房交易 消费者责任
[提要]  记者17日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近期,湖北省各级消委频繁收到关于二手房买卖的投诉。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时,要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签订之前要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对于不平等、不理解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要勇于说“不”。

  新华社武汉7月17日电(记者李建平)记者17日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近期,湖北省各级消委频繁收到关于二手房买卖的投诉。不少消费者因经验不足,容易陷入形形色色的购房纠纷之中。湖北省消委发布第五号消费警示,提示二手房交易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了解房屋中介公司的情况,有无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消委等部门以及网络了解公司的经营行为是否有不良记录和评价好坏。

  二是要通过多渠道了解待售房屋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有无涉及产权等方面的纠纷。

  三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时,要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签订之前要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对于不平等、不理解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要勇于说“不”。

  四是对于二手房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有人时,买卖二手房需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若只与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签字,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五是买卖二手房时,必须查验房产证。消费者可上房产局官方网站或前往房产局查询辨别房产证的真伪,并核对房产证上的署名是否与售房者一致。

  六是若购买还在租期内的二手房,即使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过户,也要等租期到期才可入住。

  七是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原房东已结清所有费用,比如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若实在无法结清,则在尾款扣除。

责任编辑:王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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