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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检察办理首宗监外执行罪犯被撤销缓刑案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时间:2017-07-23 17:48:09  
关键词:保亭县 监外执行 罪犯 缓刑考验期 法院
[提要]  记者 邢东伟 见习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李宜蔓 吉顺 记者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保亭检察近日依法督促多次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缓刑社区矫正罪犯石某某予以收监执行。

   法制网保亭(海南)7月23日电 记者 邢东伟 见习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李宜蔓 吉顺 记者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保亭检察近日依法督促多次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缓刑社区矫正罪犯石某某予以收监执行。这是该院办理的首起监外执行罪犯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此举不仅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也对保亭县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2016年11月30日石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保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2017年5月,该院干警检察发现,仍在缓刑考验期的石某某从2017年4月开始先后多次不服管教、不按规定参加学习。经了解,其因违反规定先后被县司法局给予警告三次,仍不思悔改,逃避监管,不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脱管一个月。该院即向县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2017年7月18日,保亭县法院依法撤销对石某某宣告缓刑的判决,裁定对其收监执行。

责任编辑:王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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