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4日讯 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简称海南证监局)近日作出关于对海南合生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海南证监局发现海南合生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该公司自成立至2017年3月21日共运营管理3只私募基金产品,分别为海南天泽弘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天泽盈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瑞丰1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中,海南天泽弘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天泽盈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上备案。
海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八条相关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公司尽快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原标题:私募基金产品未备案 合生天泽被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