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2017年度全省法院
重点调研课题的公告
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推进调研工作,落实海南高院党组关于调研工作紧密围绕和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实际问题,聚焦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能力的指导思想,根据全省法院重点调研相关制度要求,海南高院经院务会讨论研究,确定下列15项课题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1.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设想研究
2.司法改革背景下省以下人与物统管政策研究
3.大数据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的融合应用研究
4.法院人工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应用研究
5.司法改革背景下下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研究
6.入额法官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7.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的若干问题研究
8.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9.当庭宣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律规制问题的调研
11.行政诉讼中诉的利益的判断与审查
12.刑事申诉诉讼化相关问题研究
13要素式裁判文书撰写研究
14.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
15.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本次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面向全省法院、相关高校和省直有关部门,实行公开招标,择优审批立项。中标课题组将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琼高法〔2015〕161号)获得课题经费(3万元)。海南高院将严格执行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邀请专家实行盲评,确保最合适的课题组、最优秀的主持人中标承担调研课题,使调研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果并得到转化运用。
按照开门研究、集思广益的调研工作方法,鼓励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党校的专家学者,党政机关,律师等社会各界参与调研;鼓励高、中级法院联合基层法院共同投标。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仅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课题主持人应真正参与、重视课题的写作,确保调研按计划、按标书顺利开展,应保证所承担的重点调研课题第二年十月底前完成,并将课题成果一式十份(附电子文本)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专家验收评审。课题主持人参加分工写作、参加中期检查及结项答辩的情况,均作为结项验收时重要的评审因素。
竞标课题组请填报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通过交换或邮寄至海南高院研究室(主楼514办公室)。招标时间截至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省高院研究室李周伟余德厚
电话:66962405 13876034619
66962241 18889536659
邮箱:lizhouwei81@126.com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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