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8日讯(记者李梦瑶 通讯员陈欢欢)记者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获悉,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该县明确财政风险补偿金代偿比例达到70%,将极大地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根据琼中县政府办印发的《琼中县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县首期安排风险补偿金规模为500万元,对银行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形成损失的,银行自行承担损失的30%,剩余的70%由县财政局拨付的风险补偿金承担;对收回已作损失的扶贫小额贷款本息优先抵偿银行损失部分,剩余部分转为风险补偿金。
“通过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将有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担保、免抵押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县扶贫办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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