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口临聘教师收入将不低于在编新入职教师

  海口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临聘教师

  临聘教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在编新入职教师

  海南日报海口8月10日讯(记者计思佳 叶媛媛 见习记者梁君穷)记者从8月9日召开的海口市政府常委会议上获悉,今后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的临聘教师管理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临聘教师是指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幼儿园)在核准编制外,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因在编教师产假、病假、支教、学科调整及增加学位但尚未及时补充编制产生的临时性空缺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共242所,在编专任中小学教师14058人,全市临聘教师共计2445人,临聘教师占全市在编教师17.4%。在现有体制机制下,目前海口市临聘教师队伍还在逐年扩大。

  为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队伍管理,转变用人体制机制,提高公办中小学教育管理服务水平,通过第三方人才派遣,输送一支严把入口、保障水平、规范管理、能进能出、待遇稳定、高效活力的临聘教师队伍,海口市教育局起草了该《办法》。

  根据《办法》,临聘教师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有临聘教师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其人事关系隶属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海口市(区)教育局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各公办中小学校作为购买主体再分别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及义务。

  在具体管理方式上,《办法》规定:临聘教师需求学校申报用人计划——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凭市(区)教育局的审核批复编制本校用人方案——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施临聘教师的招聘、培训、派遣入职、薪酬、社保、奖惩、离职等相关事宜——临聘教师使用学校负责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办法》中规定,临聘教师的工资要坚持统一标准,市(区)临聘教师应发工资(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海口市在编新入职教师工资标准(含五险)。

  《办法》中还统一了临聘教师入口的最低标准,对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做了统一要求。小学临聘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临聘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评论》》》

  让临聘教师劳有所得展现海口担当

  临聘教师,是指国家公办学校为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而对外公开招聘的、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的、临时性教师工作职位。对于教育公平来说,临聘教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在编教师的一种补充,为了弥补教育师资力量的不足而诞生的产物。然而,长久以来,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往往看不到未来,留下诸多遗憾。

  因为没有编制,他们永远只能是临时工,接受聘用,工资待遇也远远不及在编教师,干着同样甚至可能更累的活,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和同等的尊重,让不少临聘教师心灰意冷,更让不少人才流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口制定《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明确对临聘教师的入口标准,管理规范,待遇保障。

  尤其是明确临聘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市(区)临聘教师应发工资(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海口市在编新入职教师工资标准(含五险),给了临聘教师等同在编新教师的待遇,也让临聘教师有了更多的尊严,更让他们的劳动付出得到了应有的价值和回报,这种做法无疑体现了海口对人才队伍的重视,展现了海口发展教育的担当。

  必须承认,在教育资源尤其是师资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临聘教师依然是不可取代的力量。要想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充实临聘教师队伍,为海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贡献,离不开对临聘教师群体的尊重和保护,而尊重和保护的最核心手段就在于完善制度和给予他们与在编新教师对等的待遇,让他们感受到一视同仁的诚意。

  当然,从《办法》来看,临聘教师待遇不低于在编新教师,只提到了市(区),广大乡镇呢,是否也能得到同样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办法》说明“原则上不低于”,在现实执行中,到底有多大差距,“原则”是否能够得到坚持?显然,这一切还有赖教育部门拿出有力行动,落实做出的承诺,让临聘教师真正有如沫春风之感。(肖时平)

  相关>>

  找工作 | 等的就是你!海口市五源河学校招聘教师

  找工作 | 想当老师吗?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招聘啦

  找工作 | 海口观澜湖幼儿园招教师保育员 你得有爱心

  找工作 | 海南这所学校招聘多名教师 提供住房工资还高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