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9日召开的海口市政府常委会议上获悉,今后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的临聘教师管理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同时,规定临聘教师的工资要坚持统一标准,市(区)临聘教师应发工资(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海口市在编新入职教师工资标准(含五险)。(8月11日南海网) 相关报道>>《好消息!海口临聘教师收入将不低于在编新入职教师》
临聘教师,是指国家公办学校为弥补师资力量的不足而对外公开招聘的、不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的、临时性教师工作职位。对于教育公平来说,临聘教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在编教师的一种补充,为了弥补教育师资力量的不足而诞生的产物。然而,长久以来,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待遇有着天壤之别,往往看不到未来,留下诸多遗憾。
因为没有编制,他们永远只能是临时工,接受聘用,工资待遇也远远不及在编教师,干着同样甚至可能更累的活,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和同等的尊重,让不少临聘教师心灰意冷,更让不少人才流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口制定《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明确对临聘教师的入口标准,管理规范,待遇保障。
尤其是明确临聘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市(区)临聘教师应发工资(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海口市在编新入职教师工资标准(含五险),给了临聘教师等同在编新教师的待遇,也让临聘教师有了更多的尊严,更让他们的劳动付出得到了应有的价值和回报,这种做法无疑体现了海口对人才队伍的重视,展现了海口发展教育的担当。
必须承认,在教育资源尤其是师资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临聘教师依然是不可取代的力量。要想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充实临聘教师队伍,为海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贡献,离不开对临聘教师群体的尊重和保护,而尊重和保护的最核心手段就在于完善制度和给予他们与在编新教师对等的待遇,让他们感受到一视同仁的诚意。
当然,从《办法》来看,临聘教师待遇不低于在编新教师,只提到了市(区),广大乡镇呢,是否也能得到同样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办法》说明“原则上不低于”,在现实执行中,到底有多大差距,“原则”是否能够得到坚持?显然,这一切还有赖教育部门拿出有力行动,落实做出的承诺,让临聘教师真正有如沫春风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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