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对10件环保督察投诉案件立行立改 两件已办

  海口对10件环保督察投诉案件立行立改,两件已办

  养猪场臭味熏人拆除

  海南日报海口8月12日讯(记者计思佳见习记者梁君穷)8月11日,海口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10起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接件后,海口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力求实效。截至8月12日晚22时,海口已对10件转办案件全部启动整改,其中两件已办结。

  其中一起转办案件情况为: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红丰村委会用楠村存在一家规模100至200头的养猪场,猪粪便、脏水直接排入村44号附近小河流,污染环境,晚上有臭味,影响村民生活,希望按规定查处。

  8月11日晚22时45分,海口市美兰区农林局和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收到该办件。当晚,美兰区农林局、美兰区灵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及城管执法人员赶往该养猪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养猪场养殖了189头猪,位于禁养区内,距离村庄不足100米,且不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养猪场有三级化粪池,对粪便进行了处理,没有发现污水直排入小河流。但由于距离村庄很近,还是产生了较大臭味。

  8月12日7时,灵山镇政府组织城管、环卫等部门对养猪场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上午9时,海口市相关负责人会同美兰区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到现场督察整改情况,并且到养猪场业主颜某家中做工作,取得了颜某的理解。

  8月12日16时许,美兰区相关负责人和省、市督察组到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各级干部的努力下,颜某了解到在村庄附近设养猪场的危害,自己用工具将养猪场拆除完毕。至此,该案件已经办结。

  今天,美兰区相关负责人在用楠村附近还发现了两处小型养猪场,同样存在距离村庄太近,粪便产生臭味的问题,在做通业主思想工作后,一并进行拆除,做到了举一反三。

  8月11日晚,海口已连夜对龙华区海垦路香樟林风情商业街两餐饮商铺(永和豆浆店、南门牛腩店)向周边小区排放油烟案件形成整改意见。

  今天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城管局、环境保护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来到香樟林风情商业街,约谈了两家餐饮店负责人以及商业街管理人员。龙华区城管局要求两家餐饮店将排烟管道从大楼东侧移到大楼西侧,减少油烟对居民楼的影响,同时要给排烟管道加装过滤器、净化器、除臭器。

  龙华区城管局向两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期限整改通知书》,要求餐饮店从8月12日开始调整排烟管道方向,并且要在8月17日之前整改完毕。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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