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谎称代办信用卡套现盗刷5万元获刑5年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赵庆春)8月1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美兰法院获悉,海口男子张某星以能帮人刷POS机套现还款为由,借走他人的银行卡盗刷5万元。近日,美兰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某星有期徒刑五年。

  2015年11月,被告人张某星以能帮助被害人马某某刷POS机套现还款为由,将马某某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借走。由于被告人张某星在海口市没有固定工作,便产生了盗刷马某某信用卡套现消费的犯意。其未经马某某同意擅自提升信用额度,并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22日间,在海口市美兰区椰林路一带盗刷被害人马某某交通银行信用卡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所得款项被被告人张某星挥霍一空。2016年5月张某星逃至辽宁省阜新市藏匿,于同年7月27日,被阜新市公安机关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星冒用他人信用卡,盗刷现金人民币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星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星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星退赔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5万余元。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