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出台 从7方面考核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8月17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海南“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的进一步强化。

  《办法》对各市县政府(不含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市县长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是市县政府统筹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和“菜十条”工作情况。包括管理体系建设、常年蔬菜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市场监管服务能力、蔬菜价格情况七个方面。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于每年第一季度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县政府根据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细则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每年将自查报告报送省稳价办。考核组赴有关市县开展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形成综合报告报省政府。

  《办法》明确奖惩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连续2年评分排名末两位的,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市县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应于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报送省稳价办;对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施问责。在过去一年中,出现连续7天有4个(含)以上基本蔬菜品种零售价格超过政府调控涨幅的,或形成“菜篮子”热点事件影响海南形象的,市县长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稳价办提出问责意见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施问责。

  《办法》还指出,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年报、虚报瞒报或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蔬菜经营主体,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信用中国(海南)”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于印发之日(2017年8月1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312号)同时废止。

  相关>>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 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郭微微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