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称在部分酒店办婚宴自带婚庆公司要收入场费 律师:霸王条款

  办婚宴自带婚庆公司遭遇“潜规则”

  酒店要收婚庆“入场费”

  婚庆公司:此举破坏行业竞争 律师:属“霸王条款”

  每年下半年,都是新人们选择吉日举办婚宴的高峰期。酒店要提前订、婚庆公司要提前请,让准备结婚的新人们倍感忙碌。为此,不少酒店与婚庆公司签订协议,推出了婚庆“一条龙”服务,帮新人们减负。但据市民反映,如今海口一些中高档酒店推出的“一条龙”服务却成了新人自请婚庆公司的掣肘,想要自带婚庆公司入场办婚礼,必须向酒店缴纳一笔不菲的“入场费”。那么,这笔费用普遍是多少,到底该不该收呢?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子遥

  市民反映

  酒店要收婚庆“入场费”

  今年6月,海口市民符先生与女友正式领证,结束了长达5年的爱情长跑。按照家里长辈的说法,今年10月10日是二人摆酒宴请的“吉日”,进入8月以来,二人就开始为订酒店办婚宴的事忙碌起来。然而,连续多日走访海口部分中高档酒店,符先生却发现不少酒店都存在收取婚庆“入场费”的情况。

  “我有朋友就是做婚庆公司的,所以想把婚庆的筹备事宜都交给他办,但是酒店我们想自己挑选。然而我们走访了龙华区及美兰区的一些酒店,婚庆部的经理一听我们要外请婚庆公司,都提出要加收‘入场费’的要求。”符先生告诉记者,多数酒店收取的婚庆入场费价格在500元至3000元之间,还有一些酒店工作人员告知他酒店会根据婚庆总体花费,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这笔费用。最终,符先生在权衡后预订了美兰区一家收取婚庆入场费相对较低的酒店。

  与符先生境遇相同,已经在海口市海秀中路附近一家大型酒店举办完婚宴的黄先生也表示,他在和自请的婚庆公司协商婚礼时被告知,酒店方面要收一部分婚庆入场费,而这笔费用酒店收多少,婚庆公司就会向他收多少。“舞台、灯光、地毯、花廊……整个婚庆的花费在30000元左右,所以酒店最终收取了我近6000元的婚庆入场费。”

  记者调查

  多数新人选择妥协交费

  近日,记者以咨询婚宴预定为由,走访了海口市秀英大道、南海大道及海秀中路在内的多家可举办婚礼的中高档酒店,了解其相关收费情况。从各酒店婚宴费用宣传册上,记者看到了相应的各类服务内容及优惠,包括免费赠送香槟塔、提供婚车接送及婚礼圆形拱门,超过15席还将赠送歌舞表演及蜜月房间等等。但对于外请婚庆公司所要收取的婚庆入场费具体数额,多数酒店并未在宣传册上写明,而是由酒店负责婚庆事宜的工作人员口头说明居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笔费用的收取,绝大多数市民在表示抗议的同时,却不得不接受。一方面原因是婚礼喜事,多数新人不愿为价格方面的纠纷影响情绪;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热门酒店婚宴业务旺盛,酒店方面处于主动地位,新人在讨价还价方面难占便宜。海口市酒店业协会工作人员就表示,该协会没有接到过关于酒店收取婚庆“入场费”的任何投诉;记者通过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也发现,关于酒店收取婚庆“入场费”的相关投诉寥寥无几,今年内仅有1宗关于婚庆公司不履行合同方面的投诉。

  业内说法

  “入场费”或恶化行业竞争

  据了解,随着新人对婚宴规格的要求不断提高,海口市婚庆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目前海口市范围内的婚庆公司数量已经超过50家,各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而与热门婚宴酒店签订合作协议,变相排挤其他婚庆公司进场,在业内人士看来是目前海口市婚庆行业激烈竞争中“旱涝保收”的重要手段。

  海口市西沙路一家婚庆公司负责人说,为了使利益尽可能最大化,有的大型酒店已经成立子婚庆公司,或仅对签有合约的婚庆公司实行免费入场,如果不是使用酒店的婚庆策划,就要向酒店交纳相应费用弥补收益方面的缺失,“入场费”便属这一用途。

  记者从海口市酒店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海口具有举办大中型婚宴能力的酒店在50家左右,其中半数以上是具有星级资质的中高档酒店。此外,一些社会酒楼也会承办了一些规格较小的婚宴,但是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中高档酒店在婚宴业务方面更受新人青睐。每年下半年期间,多数热门酒店婚宴业务都需要提前数月预订,规格在自主选择的同时还可能需根据酒店情况接受安排。对此,不少婚庆公司负责人都表示担忧,认为在酒店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包括收取入场费等在内的举措或涉及勾结垄断等不正常竞争行为,将恶化市场竞争,对行业今后发展造成不利。

  律师观点

  该收费属“霸王条款”

  那么,酒店方收取“入场费”的行为究竟是否合理呢?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酒店收取入场费的专门法规,处理起来存在“无法可依”的窘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介入协调。但与此同时,酒店方面必须将这笔费用以明码标价的形式公示出来,让消费者事先知悉此事,否则将构成经营违规。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勇则认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拥有平等自愿选择的权利,酒店方面利用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征收理由牵强的“入场费”,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规定,应属于“霸王条款”,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黄勇称,酒店收取“婚庆入场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酒店为消费者承办宴会时,其所收取的费用已将场地、电费、设施损耗等成本计算在内,不应再向消费者收取其他费用。而一些酒店规定非指定的婚庆公司不能进场,更是利用其卖方市场地位限制了新人的选择权。他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保留其缴纳“入场费”的相关收据,并收集酒店对指定婚庆公司不收取这笔费用的证据,通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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