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调声摄影作品征稿公告

  儋州调声是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的地方特色传统文化。为丰富今年中秋调声节活动,调声节组委会决定向社会征集儋州调声摄影作品,并于今年调声节期间举办“南国乐坛奇葩”——儋州调声风采摄影作品展,用摄影的形式展现儋州调声艺术风采和独特魅力。

  一、征稿对象

  省内外摄影爱好者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稿活动单设入选奖80幅,总奖金2.8万元(税前),其中:

  80年代之前的老照片20幅,每幅奖金600元及入选证书;

  90年代至00年代照片20幅,每幅奖金400元及入选证书;

  00年代至今照片40幅,每幅奖金200元及入选证书;

  四、征稿细则

  (一)征稿内容:以儋州调声为题材,从不同角度,不同场所,不同时期全面反映儋州调声风采的摄影作品。

  (二)投稿数量:参赛者每人投稿数量不得超过为20幅,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及组照(组照每件限4--8幅,)均可,组照计1幅。

  (三)投稿邮箱:dzpa2009@163.com,联系人:柯人俊,电话:13976809980

  (四)投稿作品规格:

  摄影作品请提交jpg格式图片传照片最长为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摄影作品可做裁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入选后,作者须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电子文件,不按时提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入选、获奖资格。

  (五)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但不能超过5幅(含5幅)。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七)作品权属:所有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收藏使用。

  (八)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同意主办方最终做出的评选结果。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儋州市2017年调声节组委会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邓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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