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学生住校难,不应把锅甩给学校

  8月21日,一则“盲人大学生被要求校外租房”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视频中的当事人王宠今年刚升入东北师范大学,在其办理入学手续时,校方“出于安全考虑”,要求他在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不能住在学校宿舍。报道一出,立即引发网友讨论,多篇评论直指东北师范大学“没人情味儿”,歧视残障人士。(8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今年4月,教育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应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包括为视力残疾的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等…经过制度的改革,残障人士享受到更多的“平等待遇”,他们也可以参加高考,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在实际生活中,跨过高考的门槛,进入半社会化的大学,他们面临的问题仍旧突出。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有关教育机构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学生就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显而易见,华东师范大学并没有刁难王宠,而是在无障碍教学设施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提供了更符合实际的办法。不可否认,校方无论是出于哪种考虑,这一举动无疑都伤害了王宠一家的自尊心。但若把这种“特殊办法”理解为“向残障学生发难”,就显得有失公允。

  当前高校残疾大学生比例非常低,多数高校没有制订相关制度保障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从国家层面上来看,今年7月,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提到,高校要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在制定计划到新生入学仅仅2个月时间,让华东师范大学在2个月建立起能让王宠过上普通大学生生活的无障碍的设施建设,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从社会层面上来看,不仅是学校,在国内,大部门小区、商场等公共区域都没有配备无障碍设施,大街上的盲道还时常被占用。因此,与其说学校歧视盲人学生,不如说是整个社会在有意无意的忽视残障人士。

  所幸的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空白领域逐渐受到重视,正如4月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和7月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一样,制度的完善是第一步,接下来必然是制度的落实。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的“王宠”自由穿梭在大学校园,享受属于每个年轻人的大学生涯。(作者:陈芝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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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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