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无”沥青工厂被责令3天内拆除搬离

  无工商执照、环评手续私占地搭临时厂房

  海口“三无”沥青工厂

  被责令3天内拆除搬离

  海南日报海口8月29日讯(记者计思佳 见习记者梁君穷)8月28日晚,海口市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件,其中一件反映的情况为:海口海榆中线环城高速附近有一经营10年的“三无”煤化工加工场地,产生的煤焦油没有处理,散发气味,污染土壤。今天上午,海口市秀英区环保、工商、城管、石山镇等多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核查情况。

  经工作组核实,该厂实为一家沥青加工加热厂,占地约10亩,于2017年3月开始建设,5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一直没有生产。该厂没有工商营业许可证和环保审批手续,且该加工厂在无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地,临时搭建板房和厂房,是一个“三无”工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组对该厂下达限期自拆搬离整改通知书,现场还对该厂存放沥青的仓库进行封闭处理。秀英区石山镇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该厂3天内没有拆除搬离,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公司依法对厂房设备进行强制拆除。

责任编辑:张红霞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