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拟停车15分钟免收费 一、二类区域收费下调

  《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论证会举行

  各类停车设施停车拟15分钟免收费

  

  9月8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论证会,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停车收费行为进行公开论证。据悉,各类停车设施停车拟一律实行15分钟免停收费政策。一、二类区域8时至21时首小时收费标准调整幅度拟下调50%,首小时后收费标准拟下调25%。

  △市民体验移动支付联机“闪付”通关。

  当天的论证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19名听证代表进行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免停收费时间、免收费车辆范围、区域分类等方面。《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于2016年7月21日印发实施。实施期间,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4月5日正式实施。《方案》实施后,存在诸多不够完善和管理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近一年来,停车场经营企业、广大车主和监管系统单位以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表达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此,结合三亚大研讨、大行动工作部署,为使《方案》相关内容不与上位法相冲突,以及解决停车收费热点、难点、盲点等问题,市发改委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并将《方案》名称修改为《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希望三亚将来也有此类停车场

  据悉,《规定》拟将免停收费时间重新确定,将原规定的道路两侧停车场不实行免停时间,除道路两侧停车场外的其他各类停车场实行30分钟内免停收费政策,修改为“各类停车设施停车一律实行15分钟内免停收费政策”。

  

  另外,《规定》对停车收费标准拟作调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计划将原一类区域7时至22时时段首小时收费标准10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4元,22时至次日7时时段每小时3元,调整为8时至21时时段,收费标准调整为首小时收费标准5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21时至次日8时时段,收费标准为5元/次。二类区域7时至22时时段首小时8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22时至次日7时时段每小时2元,调整为8时至21时时段,首小时收费标准4元,首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21时至次日8时时段,收费标准4元/次。一、二类区域8时至21时时段首小时收费标准调整幅度下调50%,首小时后收费标准下调25%。

  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东至大东海榆海路和榆亚路,南至海边,西至金鸡岭路,北至凤凰路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含连线道路及交叉路口);下洋田、临春、丹州和火车站片区。

  二类区域:一类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根据交通拥堵指数、高峰时段平均行车速度以及道路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平均停车时长等因素,对停车收费区域等级实行动态调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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