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放活不放任

  近日,我省与国家工商总局举行工作会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鼓励海南有关部门,抓住国务院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机遇,深化改革、推广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多证合一、证照电子化、“两随机一公开”等改革任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进一步调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所谓“证照分离”,就是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在“先证后照”的模式下,企业经营需要先取得经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才可注册登记。这种模式不仅给企业进入市场设置了较多的“玻璃门”“旋转门”,也极大延长了企业“进场”的时间。证照关联让不少企业面临着“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尤其是一些初次创业者往往“一脸迷茫”,不知道究竟要办多少个许可证,即便“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河”,但若漏掉了一个许可证,也会面临罚款、整改、停业等处罚,甚至“出师未捷身先死”。

  当然,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打破证、照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是要以此为契机,逐步减少企业进入市场所需的审批和许可事项,或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强化事后监管,使一些企业持照即可经营,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在现实中,有不少企业被各类许可证“扼住脖子”,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胎死腹中”,这一问题迫切需要得到重视并解决。“证照分离”改革无疑是一剂“良药”,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先证后照”或“先照后证”,甚至有的企业有“照”便可走遍天下,这对于打破企业注册的“玻璃门”、踢倒市场准入的“拦路虎”,意义重大。

  实际上,海南也有不少企业面临着“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如此前媒体报道的海口校外寄宿点,因无法取得各类许可证,而面临着“无法转正”的问题。还有一些新兴业态,属于国家鼓励的创新创业方向,但由于法律法规尚未与时俱进,便无法取得“许可”地位,于是有的管理部门刚鼓励“放行”,后面其他的管理部门就来抓个“现行”;还有的管理部门“投鼠忌器”,因无法界定新兴业态的性质,也不知道该如何管理,便不管不问,使得一些企业的创新变成了钻法律空子的投机取巧,显然这些都是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

  国务院扩大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无疑有助于相关试点城市创造良好营商环境、释放创业创新活力,这对广大创新创业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在此前,海南先后推行的“先照后证”“极简审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便与“证照分离”改革在初衷、举措和效果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有不断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使市场“活水”源源不断;也只有相关部门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才能既优化营商环境,又净化市场环境,既呵护好市场主体的利益,又守护好公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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