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表彰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海口表彰一批

  文明单位 文明村镇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南国都市报9月12日讯(记者田春宇 胡诚勇)日前,海口市委市政府对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决定授予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20个单位“文明单位”称号,秀英区永兴镇儒张村等22个村镇“文明村镇”称号,蔡红曼等30名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2015年以来,海口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不断提高,为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社会环境,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海口各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征求海口市文明委成员单位意见并在海口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报海口市委市政府同意,作出上述表彰决定。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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