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海口试鸣防空警报 这些人防知识要知道

  勿忘国耻 珍惜和平

  今天上午10时 海口试鸣防空警报

  海口市民防知识进公园大型公益活动人民公园专场

  在去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海口市获得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颁发的“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海口首次荣获该称号,同时也是我省“十二五”期间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海口市在人民防空工作上屡获佳绩,这一切主要得益于海口市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人防工作,并在工作中突出重点、持续发力、不断创新,从而使得各项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

  一方面,该市人防工作始终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人防建设社会化、管理法制化、工程配套化、指挥信息化、体制民防化、机关准军事化,逐步完善组织指挥、物资保障、队伍建设等体系建设,增强了人民防空整体抗摧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海口市通过2009年、2015年两次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和完善军政共同领导管理人防工作格局,创设海口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等,以此增强市民的防空意识,完善海口人防体制,从而推动该市人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相关规定,2013年8月30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18日为海口市防空警报试鸣日。

  海口作为国家一类防空重点城市,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海口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制度化,在保留“10·29”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基础上,增加“9·18”为海口防空警报试鸣日,进一步教育和警示全市人民勿忘国耻,珍惜和平,推进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天是9月18日,上午10时,海口将试鸣防空警报。为了更好地宣传人防知识,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防空意识,以及历史责任感,海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本报专门推出“9·18”海口防空警报试鸣日的专题宣传,全面宣传人防知识,将人防知识送到老百姓身边。

  时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9在全网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为: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2、突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海口市人防工作成绩单

  2012年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在原广州军区人防办组织的人防信息化建设检查总评成绩为优秀。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2012年度海南省人民防空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市委、市政府、海口警备区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2013年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原广州军区人防办评为人民防空训练先进单位、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达标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人防训练比武军区级竞赛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党总支部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评为海口市城乡统筹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联手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评为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单位。

  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被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人防训练比武省级人防直属事业竞赛先进单位。

  2014年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评为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评为春节元宵假日工作先进单位。

  海口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授予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2015年度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原广州军区人防办、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表扬。

  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被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海南省人防军事准备检验评估先进集体。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

  海口市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获海口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2016年度“双创”工作被海口市“双创”工作指挥部予以通报表扬。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评为2016年海口市重点项目推进先进单位。

  海口市民防局(市人防办)被评为海口市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表现“好”的基层党组织单位。

  这些人防知识,你知道吗?

  海口市民防局开展民防知识进校园活动

  人民防空基础知识

  什么是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简称人防。

  人民防空的重要地位和意义是什么?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一切组织和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民防空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须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

  一切组织和个人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人民防空基本防护知识

  什么是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又称人防工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和掘开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类。

  如何识别防空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是城市防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用于抗灾救灾及突发重大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紧急报知,战时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防指挥、组织民众疏散的基本手段。熟悉并迅速判断防空警报信号是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警报有三种: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和平年代试鸣防空警报的意义

  一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二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强化人民防空意识,警示市民居安思危,提高应对战争和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为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完好情况,掌握警报信号的实际覆盖情况,科学合理布设防空警报器。

  四是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对提高遂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战时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如何采取行动?

  1 空袭前的准备行动

  了解现代空袭兵器的基本知识,如不同的轰炸机及导弹的外型,识别不同国家的飞机符号。

  熟悉周围的防空隐蔽设施,明确疏散隐蔽路线。

  准备好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和药品,如手电筒、饮用水、急救包等。

  房间的玻璃窗均应贴上“米”或“井”字形的纸条或布条,以防玻璃伤人。

  2 空袭时的防护行动

  听到预先警报时,应立即关闭煤气,熄灭炉火,切断电源,携带准备好的用品,照顾老人和小孩迅速、有序地进入指定的防空设施。

  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防空设施隐蔽。如情况紧急无法进入防空设施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

  3 空袭后的救护

  听到解除警报后,应积极参加抢救。

  观察:了解隐蔽场地周围人员、设施的损伤情况,查明周围有无未爆炸的炸弹等可疑危险物。

  抢救:查看有无人员受伤、被埋或发生火灾,以视情况进行抢救。

  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所在地的人员、物资损伤情况。

  遇到空袭如何进行科学自救?

  空袭后被倒塌建筑物压埋的人,只要神志清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该坚定获救的信心,妥善保护好自己,积极实行自救。

  1 要尽量用湿毛巾、衣物或其他布料捂住口、鼻和头部,防止灰尘呛闷发生窒息,也可以避免建筑物进一步倒塌造成伤害。

  2 尽量活动手、脚,清除脸上的土和压在身体上方的物件。

  3 用周围可以挪动的物品支撑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

  4 几个人同时被压埋时,要互相鼓励,共同计划,团结配合,必要时采取脱险行动。

  5 寻找和开辟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亮光、更安全宽敞的地方移动。

  6 一时无法脱险,要尽量节省气力,静卧保持体力。如能找到代用品和水,要计划着使用,尽量延长生存时间,等待获救。

  7 为保存体力,不要盲目大声呼救。在周围十分安静,或听到上面(外面)有人活动时,用砖、铁管等硬物敲打墙壁,向外界传递消息。当确定不远处有人时,再呼救。

  人防工程的使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不得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的规定,居民应了解人防设施在防空袭和突发事件时的作用,应做到:

  1 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

  2 不得在人防工程中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

  3 不得堵塞人防工程出入口、通风口,不得私自拆用、移挪人防警报设备。

  4 不得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频率和防空警报信号。

  5 不滥使用人防标志。

  6 如发现损坏人防设施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速报民防(人防)等部门。

  7 定期检查人防工程中的烟火报警器,保证其功能有效;并有防火隔断区可供避火。

  8 发现人防工程上面的房屋出现下沉或结构变形时,应立即报告民防(人防)部门,并组织该地区人员撤离。

  本版撰文/容朝虹 易建阳

  本版策划/易建阳

  本版制图/孙发强

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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