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济南9月25日电 记者曹天健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山东省开展全省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整治内容涉及无证经营、安全隐患、服务人员匮乏等问题,要求10月下旬整治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70%以上。
据介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全省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全省各级政府要开展养老院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对未进行法人登记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经整治达到安全标准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同步办理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因历史原因等问题不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研究处置措施。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整治或者拒绝整治的,由民政部门报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关停,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养老院,要抓紧安装配置到位,同时落实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制度。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养老院,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对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等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养老院,要抓紧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下建立起每日食品留样制度。
原标题:山东开展养老院质量安全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