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成为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 将建海湾治理新制度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0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周静泊)10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口目前已收到《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原则上同意《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海口市正式成为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

  《批复》要求海口市接下来要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聚焦重点,进一步摸清环境家底,加强监测,及时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同时,做好与“河长制”等工作的衔接,强化各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

  据了解,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将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促进海湾可持续利用和永续发展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湾治理新制度。

  根据海口市制定的初步方案,2017年—2019年,在全市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通过严格实施“湾长制”,有效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美化海岸景观,强化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引导建立适度有序的海湾空间布局体系和绿色循环低碳的海洋产业布局体系,严守海洋环境质量安全底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和海洋资源利用上线,打造“透绿见蓝、透光见海、透水见鱼”湾美物丰、民乐宜居的蓝色海湾。

  当前,海口市管辖海域包括金沙湾、海口湾和铺前湾,海域面积83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36.2千米,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优越、海洋生物资源富饶、海岛和港湾数量众多、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全国连片面积最大的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未来,海口市将建立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涉海相关空间规划与海洋空间规划的协调一致,落实“多规合一”。编制《海口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和《海口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修编《海口市海洋功能区划》等系列规章制度,完善海湾空间资源利用规划体系,防控海湾外来入侵物种等。

  此外,实施空间资源规划,坚持“陆海统筹”、“海澄文”一体,削减五源河、丘海大道泄洪沟和龙昆沟的入海排放量,联动落实“多规合一”;严格管控陆源入海污染,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和雨污分流,控制海水养殖污染,加强养殖污水处理;控制船舶排污污染,严格管理游轮、货轮等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洗舱水、压舱水等的排放活动,促进渔船集中停放。据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芳介绍,海口将通过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形成海湾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的新模式。

责任编辑: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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